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
鲁青教院2023【7】号
关于全面启动山东省青少年学业规划(高报)业务
合作基地建设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山东省已确定省域内的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财经大学、青岛大学、山东科技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等多所本科高校开展综合评价招生。随着新高考改革在山东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全国知名高校对山东考生开通了多元化的升学通道,成为考生和家长需要了解和掌握的重要信息。
我院依托强大的专家团队资源,在青少年生涯发展、学业规划、心理健康教育、综合素质评价、研究性学习指导、研学、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竞赛、志愿填报等各个领域,形成了独有的数据分析模型和操作规范。
为更好地服务我省青少年学业成长,推动生涯规划、学业规划的普及提升,增强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从业人员相关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我院拟在全省范围内启动青少年学业规划(高报)业务合作基地建设(以下简称“基地建设”),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业务合作基地申请:
(一)合作基地以区县为单位,一个区域仅设一家,基地申报条件如下:
1、有独立的法人资质;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人员;
3、有开办相关业务所需的资源和实力;
4、所在地区没有签约单位。
(二)基地申请流程及认定方式:
申请人填写《山东省青少年学业规划(高报)业务合作基地申请表》后,经我院评估符合基地建设条件的,颁发合作基地牌匾和授权证书。基地批准立项后每年组织一次评估认定工作,认定合格的基地予以保留,没有通过评估的基地予以撤销摘牌。
(三)年度评估优秀的基地予以经费支持。
二、合作基地从业人员资质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有两年以上教育培训、教育咨询、心理健康教育、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
2、完成我院(或合作单位)组织的相关培训且考核成绩合格;
3、完成我院实操模拟测验且鉴定成绩合格。
符合以上条件的,可申请聘任为我院青少年学业规划(高报)指导师,独立开展相关业务;不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到我院任意合作基地见习,不得以我院指导师名义独立开展相关业务。
业务特别熟练且具有下列优势之一的,可申请成为我院青少年学业规划(高报)研究员,从事政策和数据分析,颁发专家证书。
1、对高考政策走向敏感的;
2、擅长做数据分析的;
3、了解教育部白名单内任一竞赛流程并具备指导能力的;
4、擅长组织研学、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活动的;
5、了解国内高校发展和专业建设;
6、喜欢对学生生涯发展做长期跟踪研究的;
7、其它有助于学业发展的特长。
三、业务开展规范
1、合作基地应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遵循客观规律,不得夸大宣传,随意承诺,隐瞒欺骗。
2、合作基地的财务独立,其与客户签定的各项合同是其独立行为,与我院无关,合同条款中不得牵扯我院(经我院书面授权允许的除外)。
3、合作基地可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申请我院专家支持,也可视需要带客户至我院参观交流,如有其它合作事项,应另外签定合作协议。
四、基地支持政策
1、新申请基地,赠送合作基地牌匾和授权书一套。
2、聘请两人为我院学业规划中心专家,颁发聘书。
3、对基地申办的各项活动给予免费指导、咨询服务,并可视情况协助线上宣传、推广。
4、优先组织参加我院中学生研究性学习课题(须按照我院课题管理办法申报结题);
6、优先组织参加我院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结束颁发相应证书);
7、优先参加我院组织的业务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研讨会;
8、以最优惠价格参加我院组织的寒暑假名校研学活动。
五、费用说明
1、申请成为合作基地不需要缴纳任何形式的授权费、加盟费和代理费,具体政策详询我院学业规划(高报)中心。
2、基地开展业务收取的费用标准,可参考我院发布的指导价格,自行确定。
七、业务咨询
电话:0531-82076556 13370508098(同微信)
网址:山东省新高考教育资源网http://www.xk-edu.cn
邮箱:sw_gov@126.com
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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