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全国优秀教育教学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评委【2020】1号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注重实际案例对科研工作的总结提炼作用,强化科研意识,交流科研成果,分享教育科研经验,推动教育科学研究事业的繁荣与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全国优秀教育教学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全国各类学校、教育研究机构、教育培训机构、教育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及致力于教育科学研究的各界人士均可参加评选。
二、内容和要求
1、教育教学改革、课程与教材研究、职业教育、德育、学科教学、体育与艺术教育、劳动技术教育、科技教育、人文教育、教育管理、学校文化与特色研究、学校管理、班级管理、教研管理、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教师教育、农村教育、学前教育、校本课程研究等方面的教育教学案例均可参加评选。
2、形式可为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调查报告、课题研究、教育叙事、教育(教学)案例等,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或中期研究报告亦可参评。
3、参评案例要求内容真实详实、表述清楚、立论扎实、观点新颖、针对性强。若案例涉及人员隐私,可以用化名。未公开发表的文字材料字数应不少于2000字,并统一用A4纸张打印;公开发表、出版的成果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4、参评者本人要对案例的原创性负责,对挪用、抄袭等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三、申报办法
1、原则上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组织申报,单位不便组织的,个人可自行报送申报材料。
2、参评者需填写《2020年全国优秀教育教学案例申报评审表》(附件1),与参评案例材料装订后报送各组织单位。各组织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将《2020年全国优秀教育教学案例评选汇总名单》(附件2)打印件1份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同时通过电子邮箱(edu_xk@126.com)发送电子版名单。
3、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9月25日
4、为方便汇总、登录、统计、查询及证书打印与发放,申报人及各组织单位一定要按照统一的格式和要求报送上述材料,保证有关信息的准确与完整。
5、本次评选委托北京稼轩教育科技研究院承办相关的咨询服务工作,每项收取评审费200元,该费用在提交材料同期缴纳指定账户方可参评。
6、咨询电话:010-86464897
四、纸质版评审材料邮寄地址
参加评选的申报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方东路19号DRC外交办公大楼D1座17层;裴云峰收,18311268918。
五、评选与证书
1、我委拟于2020年10月组织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委会,对申报的教育教学案例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
2、2020年9月公布评选结果,由全国优秀教育教学案例评选委员会对获奖者颁发证书。
五、附件下载www.xk-edu.cn 教育网
附件:
1.2020年全国优秀教育教学案例申报评审表
2.2020年全国优秀教育教学案例评选汇总名单
全国优秀教育教学案例评选委员会
(章)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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